第219期|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监管处领导走访我市汽车经营企业

    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林少川、张永坚、一级主任科员陈雯等同志,在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会长常志彪及协会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就汽车经营企业合同、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走访,滨北、海沧、集美、同安、翔安等片区30家汽车经营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 各企业负责人对今年疫情以来复工复产情况、整体经营现状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做了简要介绍。企业代表纷纷表示,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整个汽车行业的经营形势十分严峻,随着疫情趋缓,市场秩序和销售活力逐渐恢复,在第三季度,整个汽车市场得到了复苏和回暖,大多数企业的销量和营业额已达到甚至超越去年同期水平,回到了正常的经营状态,整体形势达到预期。

陈雯主任就现阶段的工作做了提示性发言:


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11日正式实施。《合同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企业的经济活动息息相关的,希望汽车行业充分认识法典的重要性,应及时组织学习,认真领会精神。

二、强化提升企业规范经营管理能力。

一是针对汽车行业内合同管理能力弱、合同条款不合法、合同档案收集零散等情况,陈雯主任以企业现场提供的《汽车买卖合同》为例,逐家对条款做了现场评析。二是引导企业对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标准,引导企业做好规范经营管理工作。强调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确立双方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重要的工具,合同维护了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也提升了企业合同风险防控能力,减少消费纠纷。因此希望企业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积极对标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强化合同行为规范,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遵纪守法、树立诚实守信经营理念。

    三、开展新销售机动车大气污染调研工作。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2条规定,开展新销售车辆的环保信息调研,现场查看车辆的“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林少川调研员做了总结发言:一是首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良好势头表示了肯定,二是要继续做好秋冬季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不松懈;三是在做好复产复工情况下,企业要加强守法经营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好相关证照有效的自查自纠工作,不得非法改装、销售改装车辆,不得在汽车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和收取未提供服务的费用。四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抓紧时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积极使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五是加强与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最后,市汽车流通协会常志彪会长做了发言。常会长首先对市场合同监管处领导对汽车企业的关怀和指导表示感谢,也对企业重视与配合职能部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随后,常会长从行业协会的角度对目前厦门汽车市场环境做了分析,提出了现存的困难,指出了行业发展的严峻形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态势下,希望大家能坚定信心,坚持规范经营,诚信经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常会长也提出了如下几点要求和希望:一是疫情防疫工作仍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落实防疫各项制度,做好防疫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二是希望企业能认真学习《民法典》,协会也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要将合同文规范工作落实到位,对现场提出的问题要整改落实,四是希望企业及时提报车辆环保信息调查表,全力配合和落实好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