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期丨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监督管理处回访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评估开展“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工作成效,近日,市汽车流通协会常志彪会长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监督管理处林少川副处长、洪清煌助理调研员对“信达福特”、“建发三菱”、“国贸东本”、“盈众福海”等4家4S店进行了回访。围绕企业经营行为、内部管理制度和上墙明示等有关规范内容,逐家进行了跟踪落实。


  去年8至12月份,在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监管处以“整规并举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工作举措,组织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先后指导市汽车流通协会为行业制定了《厦门市汽车经销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厦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经营自律公约》、《汽车4S店收费项目明示栏》等“两公约六制度”。在市汽车流通协会的组织下,于11月25日在信达福特4S店组织召开“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现场会,以此带动并推进行业加强自律、诚信守法、规范经营,达到整治与规范汽车市场的目的。
  此次跟踪回访,了解了四家企业在创建工作方面的实施情况:


  企业开展“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工作热情较高,认真落实规范经营有关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上墙明示落实到位。行业自律公约、收费项目明示栏、规范经营内容和12315宣传栏等都按要求在指定的位置上墙明示。尤其“建发三菱”店落实得较为突出;二是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经实地核实,自开展创建工作50天以来消费者对上述4家4S店的有关投诉共17件,均未发现违规收费的问题。三是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明显。企业均定岗定人开展此项工作,市区局转办的投诉件都能及时受理和调解,企业化解消费纠纷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四是企业品牌形象得到提升。4家企业以开展“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为契机,加强员工培训,强化守法经营和服务意识,进一步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走访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企业有关开展“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的工作与汽车供应商沟通不够。二是规范经营和服务意识仍有不足。从消费者的投诉情况看,主要涉及到退还消费者订车保证金和汽车售后维修中不及时排除故障的问题。


  按照原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市汽车流通协会将配合市场监管处继续扎实推进“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工作。一是指导企业提升创建水平。将会同湖里区局、辖区市场监管所和协会对现有4家创建企业继续给予指导,同时指导4S店主动与汽车供应商沟通协调,以支持4S店开展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并按规范要求持续开展创建工作,做到每季度行业协会检查一次,每半年会同协会逐家回访一次。二是将创建工作复制推行。今年,将在总结现有4家开展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岛外各区局和辖区市场监管所将此项工作在岛外的海沧、集美、同安和翔安汽车销售商圈各选1家4S店进行具体指导,按规范要求开展创建工作,以此带动岛外汽车经销企业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