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期丨加强行政监管 规范经营行为

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和市汽车流通协会组织企业举办“厦门市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学习班”   

      11月10日上午,由厦门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和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共同组织的“厦门市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学习班”在机场江铃全顺4S店举行。

      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局长严立群、副局长孙绍辉、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常志彪、厦门市保险协会副秘书长董长万以及我市30多家汽车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法律专员会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班由严立群局长主持。他首先强调了举办学习班的目的和意义。一是通过本次学习,能更好的贯彻和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配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消字【2010】148号) 的相关精神,提高汽车经营企业的诚信经营理念,切实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二是本次学习是针对目前我市部分汽车经营企业在汽车金融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希望借这次学习的机会让企业提高守法经营意识,纠正问题,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组织企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企业提高法律意识,使企业了解法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善于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四是用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企业是工商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引导企业树立良好经营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企业自律,规范汽车市场的交易和竞争行为。

      厦门市工商局第一检查支队郭聪颖支队长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辅导:一是加强汽车销售领域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汽车行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作用,以及国家为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扶持措施;二是介绍我市汽车销售领域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商业贿赂(包括车行与保险公司间的商业贿赂以及车行与金融公司间的商业贿赂)、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违法的有奖促销;三是介绍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后果。强调经营企业要珍惜商业信誉,不要越线违法,以免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和被高额罚款。同时,郭聪颖支队长要求各经营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加强自律,自觉规范汽车交易和竞争行为,积极维护我市的汽车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与会的汽车经销商总经理和法律专员认为,郭聪颖支队长的讲课深入浅出,生动活泼,以案释法,指导性强。许多汽车经销商的领导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一些界定不清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市工商局第一检查支队张剑锋科长对大家提出的问题给予一一解答。

      最后,严立群局长强调了三点:一是深入学习,弄懂弄通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学以致用;二是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纠正错误的认识和行为,有错必改;三是各个汽车企业要培养骨干,专人专职,长期坚守,避免出现因人才流失而造成的工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