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期丨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被福建省物价局评为“全国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为完成国家发改委布置的《全国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九个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所含的各项工作,经层层筛选并报国家审核,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在最终评选结果中脱颖而出,成为福建省物价局指定的汽车行业“全国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并被授予“全国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牌匾。

      近年来,厦门汽车市场销量发展迅速,以每年高出全国平均增长率一成多的速度发展,在全国汽车市场前两年增速大幅减缓的情况下,厦门仍然保持三成的稳定增长。汽车保有量十年提高了十倍,得到国家发改委的重视,并将厦门汽车行业的价格监测作为全国汽车行业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价格监测点单位的采、报价工作,保证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质量,2006年底,厦门市物价局领导走访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就我市汽车行业价格监测的重要性进行了研讨。双方一致认为: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能力,引导汽车产品的流通与消费,保证汽车市场繁荣、稳定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汽车价格的监测,并指定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为厦门市汽车行业价格监测点,委托协会承担价格监测工作。

      两年来,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在会员企业的大力配合下,承接了大量的监测工作,走访企业了解价格动态,并将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准确地将我市的汽车销售价格上报给国家发改委,并推荐了几家汽车经销商参与“价格、计量诚信单位”的评选活动。为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汽车市场,对汽车市场的发展及时做出准确的分析,引导汽车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第一手的理论依据。由于组织有序,工作突出,2007年,厦门金龙汽车、厦门申闽汽车、海西汽车网以及协会相继得到市物价局的表彰,并有5名同志评为先进个人 。

      全国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标志牌颁发活动,是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并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获得标志牌,标志着我市汽车行业的价格监测点采、报价格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这将为我市进一步做好汽车行业的价格监测工作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