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丨坚信品牌质量 优化服务理念

---申闽公司全面使用《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7月17日上午,厦门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汽车流通协会会同厦门日报社等一行5人来到了福建厦门申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就《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日前,申闽公司已使用《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消费者签订约40份。

   福建厦门申闽汽车有限公司是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专营上海大众系列--帕萨特、途安、波罗、桑塔纳和高尔轿车,是集整车销售、配件销售、车辆维修、信息反馈为一体的上海大众厦门最早且唯一授权附带维修站的特许经销商。今年6月13日的厦门市汽车销售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之后,公司领导和销售部门人员对合同示范文本逐条逐句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他们一致认为《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责、权、利,不仅可以消除“合同陷阱”、“霸王条款”,而且可以减少汽车消费投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护汽车经销商的权益。

   对经销商提出诸多质疑的合同示范文本中第七条,即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约定,申闽公司总经理厉华有不同的观点。他说,就“修、换、退”而言,关键的是代理的汽车品牌质量要好。我们坚信上海大众汽车品牌。公司成立12年多来,已累计销售上海大众系列轿车15000多辆,检测、保养、维修上海大众系列轿车十万多台次,公司营业额与经营业绩同步增长,被福建省企业评测中心评为2004年度“第三产业300家大企业、300家最佳形象企业”之一,也被厦门市政府评为2003--200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厉华总经理带着合同示范文本专程到上海与厂家共同商讨,并取得一致意见,停止使用原来的厂家合同,正式启用《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凡是消费者在购买上海大众系列轿车的质量担保期,从公司售出的新车的质量担保期自用户购车之日起,非出租营运车辆为两年或行驶里程六万公里,出租营运车辆为一年或行驶里程十万公里,时间数和里程数以先达到为准。在质量担保期内,消费者所购车辆出现生产质量问题,由上海大众汽车特约维修站予以免费修理;生产质量问题经公司确认技术上无法修理时,则予以更换车辆。7月9日,厦门市工商局、司法局、汽车流通协会、律师协会等九家单位举办的“律师陪您去买车”暨《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大型咨询活动中,有两位消费者当场与申闽公司签订了合同。林先生看中了帕萨特2.0的车辆,签订合同后,他高兴地说:用这样的合同买车有保障,我放心。

   申闽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在理念创新,优化服务上做文章。他们认为,合同示范文本除了约束厂家要保证车辆质量外,对经销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经销商不努力提高维修技术,导致关键总成修理多次修不好的情况发生,消费者就可以按照合同条款提出换车或退车,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厂家的经销商是不负责任的。申闽公司在售后服务中,贯彻“精益销售、优化服务” 的营销理念,一是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拥有德国大众汽车指定专业先进设备、通过ISO90012000版认证的上海大众汽车厦门特约维修站;二是培训了一批懂技术、会修理的中高级技师和工程师;三是严格执行上海大众汽车的工艺规范,提供原厂配件,修理费明码标价;四是建立用户档案。申闽公司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一个月来,就与消费者签订了约40份,在历年来的汽车销售淡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